化妆品新国标今天发布 专家解读新(两)变化|完整梳理
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:记者今天获悉,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今天发布,将于2028年正式实施,我国1987年发布的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同步废止。
新发布的化妆品国家标准,重点关注哪些安全性要求?新标准是否对标国际标准?实施后将对我国化妆品产业和公众带来哪些影响?记者独家采访了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和行业专家,就相关问题做出权威解答。
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起草组组长安抚东表示,国家药监局对原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进行了全面修订,形成了新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,标志着我国化妆品标准从“卫生标准”上升到“安全标准”。
据了解,新发布的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,依据我国现行的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形式,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全链条提出安全要求。
据了解,我国化妆品产业近年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。国家药监局表示,新标准是我国境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的基础性安全标准。
新标准将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标准实施前已经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,可以继续销售到产品使用期限结束。
中国香妆协会理事长颜江瑛介绍,据统计,2025年中国化妆品产业市场规模突破1.1万亿元,同比增长2.8%;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从1980年70多家,发展到2026年超过6000家。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美妆消费市场。
新标准中的微生物限量对标ISO国际标准
记者了解到,新标准根据化妆品多方面的风险评估结果,实行差异化管理,对微生物限量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。
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起草组组长安抚东介绍,根据化妆品暴露途径、使用人群和作用部位等方面的风险差异,新国标对儿童化妆品和用于眼周、睫毛、口唇等部位的化妆品,限定更严格的指标进行管控。
据了解,新标准对化妆品的微生物限量要求对标国际标准,对菌落总数、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设定限量,同时要求耐热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。
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起草组组长 安抚东:新国标对菌落总数实施分类限量管理,设定每克和每毫升产品中不超过“1000个菌落单位”或“100个菌落单位”两个管控指标。
中国香妆协会理事长 颜江瑛:新国标比国际通行的ISO标准对儿童保护的范围更广、要求更严,ISO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的化妆品菌落总数限量是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“100个菌落”;而我国新标准要求,12岁及以下儿童的化妆品菌落总数均执行这一严格的限量。
重金属部分指标实现国际领跑
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除了微生物限量指标,我国化妆品新标准在对比国际标准的基础上,系统性对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提出安全要求,部分指标实现国际领跑。
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起草组组长 安抚东:铅、砷、汞、镉等重金属在自然界广泛存在,现有工艺水平无法完全杜绝其作为微量杂质残留。新国标对其严格限量,要求每千克产品残留控制在1至10毫克以内。对于易产生甲醇、石棉、苯等残留的原料,要求企业严控残留,加强检测,精准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。
中国香妆协会理事长 颜江瑛:我国化妆品新标准的技术理念与欧盟对标,在痕量物质管理方面,我国和欧盟都允许技术上无法避免的禁用物质痕量残留存在,前提是不影响产品安全。
专家表示,我国新标准对化妆品中常见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明确提出限量值,在国际上处于领先。
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负责人 郭建华:对于化妆品中常见的有害物质,ISO国际标准只提供了检测方法,并没有设定具体的限量值。而我国新标准具体规定了8种有害物质的限量,给公众提供了可以直接判定的依据,在国际上领先。
对儿童化妆品从严监管
据了解,我国2025年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约为358亿,预计2028年超过450亿,增长率在7.5%以上,超过全球市场平均4%~5%左右的增速。记者注意到,儿童用妆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,也是新标准修订的重点。为了确保儿童用妆安全,新标准做出了哪些更严格要求?
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起草组组长 安抚东:儿童化妆品是指12岁以下包括12岁的儿童使用的清洁、保湿、爽身、防晒等产品。新标准全面收紧儿童化妆品卫生指标要求,比一般化妆品严格10倍。
据了解,我国新标准对儿童化妆品设定更严格的微生物限量,是基于“风险分级、分类保护”的监管理念。专家表示,儿童的皮肤屏障功能、免疫系统等均处于发育阶段,他们的抵抗力低于成人,儿童化妆品大多数是保湿、防晒类产品,与皮肤接触时间长,一旦发生污染,危害风险更高。
此外,国家药监局表示,我国儿童化妆品不仅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,还应执行我国现行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对配方设计、安全评价、生产和标签等方面要求。
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负责人 郭建华:比如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、功效必需、配方极简的原则,标签上应当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——“小金盾”等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张芸)
